政府刊憲禁香港民族黨運作 李家超:民族黨今日起是「非法社團」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09/24 14:37

最後更新: 2018/09/24 17:3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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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民族黨被禁止繼續運作,命令今日刊憲,即時生效。圖為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。(香港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日公佈,決定根據《社團條例》條賦予保安局局長的權力作出命令,禁止香港民族黨的運作或繼續運作,命令今日刊憲,即時生效。

(曾耀輝攝)

李家超指,決定經過充分考慮助理社團事務主任的建議和香港民族黨的申述後,基於維護國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公共秩序及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的需要,這命令已經於今日在憲報刊登,即時生效,香港民族黨從今日刊憲起是一個「非法社團」。

李家超指,作決定時所考慮不同因素,包括香港民族黨自2016年成立以來公開的綱領,指要「建立獨立的香港共和國」、「廢除未經港人授權的《基本法》,香港憲法必須由香港民族制定」等,認為這些綱領嚴重違反《基本法》「一個國家,兩種制度」的方針、香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等。

李又指,香港民族黨自成立兩年多以來,一直採取實質行動以實現其綱領,如申請註冊成立公司,將上述綱領寫進公司組織章程、報名參加立法會選舉;又透過報刊、電台、網上渠道作出宣傳,擺設街站、籌集資金、招募會員、出版刊物《眾議》,以及多次到海外聯繫外地組織,尋求合作和支援,以實行其目的。

香港民族黨亦向本地及外國記者演講以提升它對香港獨立的宣揚,又去信外國政府,把宣揚「港獨」的主張推至國際層面,更加表明中國處於弱勢,會對香港民族黨的存在有利。香港民族黨的綱領及目的、計劃和行為,明顯危害國家安全。

李指,今次決定不只考慮香港民族黨某一些言行或主張,而是香港民族黨的整體行為,包括它在過去兩年多來的行為、計劃和目的,以及讓它繼續運作所帶來的威脅,強調考慮是「謹慎、小心和全面」。

保安局今日將發信給香港民族黨、有關的人士,以及他們的代表律師,通知他們我的決定。香港民族黨的幹事或成員可以在命令生效後30天內,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出上訴,在上訴期間禁止命令保持有效。

今次是香港自1997年香港回歸以來,當局首次行使《社團條例》,以國家安全及公共安全為理由,禁止社團運作。

香港民族黨由召集人陳浩天於2016年3月成立,主張香港獨立;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表示,暫時不作回應。